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督导组: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学校
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现将有关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督导工作要坚持全覆盖、全过程,即对校属各单位进行
督导,对会前准备、会议过程、会后事项全过程进行督导。
会前准备工作的督导
1.会议时间的确定。全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在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各单位具体时间由督导组协调被督导单位确定。
2.相关材料的把关。重点查阅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方面主要查阅主题是否突出、六大问题剖析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明确、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逐项整改等;起草过程主要检查会前是否进行了专题学习、是否征求了群众意见、是否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材料是否进行了集体讨论、个人材料是否经过主要领导审阅把关等。
准备不充分、材料不合格的,会议不能召开。
三、会议过程的督导
1.严格会议程序。民主生活会必须按《通知》要求的程序进行,不能变通、不能简化。
2.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按《通知》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会议程序不严格、质量不高的要及时叫停,改日再开。
四、会后事项的督导
1.建立通报制度。民主生活会后,督促各单位要及时形成会议情况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报备有关材料。各督导组汇总被督导单位的情况报告、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电子版),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
五、其他事宜
1.非领导职务的中层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
2.党外中层干部按《通知》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
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