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发布者:孙雅琼发布时间:2022-03-17浏览次数:106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校级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从事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所有教职工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目的

第三条检验安全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完善应急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实验室日常应对突发事件所需人员、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条提高教师及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提高协调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中心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机制。

第七条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第三章原则

第八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第九条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结合教职工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第十条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中心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第十一条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教职工人身安全。

第四章实施途径

第十二条中心应当以锻炼和提高全体教职工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出发,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提高教职工救助防护学生和避险逃生的素质和水平。

第五章规划

第十三条中心组织各部门根据季节时令、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在每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六章准备

第十四条中心成立由厂长任组长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确保演练过程的有序实施。

第十五条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确定参

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可行的实施步骤等。

第十六条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工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十七条演练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各方面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第七章实施

第十八条按照演练计划,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第十九条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教职工的安全。应当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

第二十条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应当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演练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音图像、总结报告等材料,以备向相关检查部门汇报演练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业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