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实验室要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技术工作。
二、每个实验室应有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爆、防毒、防盗制度。应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对有烟、毒、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高频电流、超高电压、大幅震动、强烈持续噪音、高温、高压、热辐射、极强光闪烁等场合及有关设备,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安全员要监督执行。
五、实验室安全设施要齐全、有效,要定期进行检验。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挪用各种安全设施。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实验室、楼道和门厅不得存放杂物及生活用品。
七、实验室应定期清扫整理,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桌凳、门窗、管线、电器等要整洁,墙面无污损、无蛛网,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垃圾。
八、每次实验前应向学生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每次实验结束,实验教师或值班人员要按程序检查验收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场地,检查水、电、气、门窗,做好室内卫生和值班记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教务处、公安处报告。学校将根据事故原因,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事实真相者,予以加重处理。